自审制度
为推动网络文化内容建设,提高管理服务水平,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51号等规定),特制订内容管理制度如下:
一、不得添加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,具体如下
1、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,反对中国共产党领队的
二、不得添加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,危害国家安全,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,如下
1、赞美或者美化背叛、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、组织和人物的;
2、干涉或者恶意攻击我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军事、立法、司法、行政、外交、等主权的
三、不得添加违反民族、宗教政策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侵害民族风俗习惯,伤害民族感情,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,具体如下
1、侮辱少数民族独特习俗和宗教信仰的;
2、宣扬种族、民族歧视的;
3、歪曲亵渎合法宗教信仰,侮辱宗教领袖和信众的;
4、鼓吹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的
四、不得添加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,具体如下
1、颠覆社会公德基本判断,混淆正义与非正义基本界限的;
2、宣扬与健康伦理道德相悖的婚恋观、性观念的;
3、篡改重大历史事实, 歪曲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的。
五、不得添加渲染恐怖暴力,展示丑恶行为,甚至可诱发犯罪,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,具体如下
1、美化罪犯形象,足以引起未成年人对罪犯同情或者赞赏的;
2、具体描述犯罪方法或者细节,诱发或者鼓动未成年人模仿犯罪行为的;
3、细致描写血腥、恐怖、暴力、绑架、自杀、吸毒、赌博,酗酒等具体行为,展示凶暴、残酷的犯罪过程及肉体、精神虐待,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的; 4、美化或宣扬反人类,反社会行为的。
六、不得添加宣扬淫秽色情的内容,具体如下
1、具体表现和描述性行为的;
2、有明显的性暴露、性挑逗、性骚扰、性侮辱或类似效果的画面、歌词、乐曲、音效及对白等的。
3、以成人电影、三级片、偷拍、走光、露点及各种挑逗文字或图片作为音乐视频标题或分类的。
七、不得添加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,具体如下
1、对他人恶意贬损歧视(如生理、职业、疾病、性别、种族歧视等)的;
2、侵犯他人隐私的;
3、捏造事实,侮辱诽谤他人的;
4、辱骂、诅咒他人的;
八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不得添加。
自审人员配置:
根据文化部制定的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单位挑选了由3名政治敏感性较强思想上有独特见解的员工组成自审部门。自审部门的总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,主要负责自审工作的的最后审核。
自审工作职责:
编辑人员:对唱片公司提供的授权歌曲进行审核入库上线
自审人员:对入库的歌曲音乐进行审查,检查是否有违规内容,并进行登记处理
商务客服人员:与唱片公司洽谈以及,歌曲版权整理,处理唱片公司与网友有关歌曲等的问题。
自审流程:
1、审核唱片公司提供的歌曲是否具有授权书等授权文件,对无授权歌曲不予上线
2、编辑人员审查歌曲歌词、歌曲名称、音频文件、歌手头像、专辑封面是否有违规的内容,对包含违规内容的歌曲,做好记录,禁止入库上线。
3、检查添加的歌曲是否是违禁歌曲,对违禁歌曲,编辑做好记录,禁止入库上线。
4、检查添加的歌曲歌词中是否包含违禁词等内容,对包含违禁词的歌曲,编辑做好记录,禁止入库上线。
5、审查人员试听歌曲与审查歌词内容查看是否有包含非法等内容。
6、审查管理人员抽查歌曲。
7、歌曲上线发布。
工作规范:
1、音乐编辑人员需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,政策法规以及内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,对唱片公司提供授权歌曲要进行认真的审查,发现歌曲名称,音频文件、歌词等包含违规内容,要及时反馈处理。
2、音乐编辑人员对上线的歌曲,需要注意是否具有版权公司的授权,对未授权的歌曲禁止上线。
3、商务客服人员,需要关注唱片公司与网友的反馈信息,对音乐歌曲版权、违规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处理。